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18|201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范文精选7篇


国家直达 2020-12-08 12:03:37 国家直达
[摘要]为了更好的开展党和国家的工作,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是我们需要加强的,我们要任人唯贤,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你写好了吗?是不是还不知道怎么写?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范文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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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开展党和国家的工作,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是我们需要加强的,我们要任人唯贤,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你写好了吗?是不是还不知道怎么写?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范文精选7篇。

201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范文精选7篇

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镇党委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凭公信度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 xx年,全镇共选拔任用12名同志,岗位调整7名同志,其中村党组织书记3 名。现根据市委组织部阳光评议“一报告两评议”的要求,将我镇xx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了解,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带领大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认识,从源头上预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是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强化政治标准和用人导向。镇党委始终把班子成员对《条例》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委会上多次提出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严格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二是在坚持标准和原则的前提下,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广开言路,广听民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今年以来,镇党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下,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对贯彻执行《条例》的认识,增强了严格按程序选贤任能的责任感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是抓好组工干部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和工作能力。组织部门肩负着党的组织建设,承担着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等重要职能。因此我们一直强化组工干部对党的政治建设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示范作用、表率作用、带头作用。在组工干部中深入开展《条例》的专题学习讨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组工干部精通相关政策文件,更好地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把关。另外要求组工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进一步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把公道正派作为组工干部的重要职业操守,提高自身廉政勤政的意识。

三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增强理想信念和内在动力。今年以来,我们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等机会经常性地对《条例》进行宣传讲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真正使各级党员干部熟悉《条例》的原则要求及内容规定,充分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与此同时强化基层干部对理想信念、道德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大对典型好干部的宣传,补足理想信念之“钙”,让他们能够从内心由衷认可自己的职业。另外我们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三项机制”,让大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理解与时俱进,不仅仅停留在对《条例》的认识上。

二、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一是认真组织走访调研,把好推荐关。我们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推荐的范围、时间和对象,及时建强了“两级三层”人才库。对于选拔对象,我们及时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无记名投票推荐干部人选;与党员、群众代表进行座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兼听则明,及时发现培养,适时选拔任用能够让群众点头,组织放心的干部。

二是严格进入工作程序,把好考察关。我们依据民主推荐情况,由组织、纪监、信访、审计以及分工挂片、蹲村的镇干部组成考察小组,采用会议宣传、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形式,对拟任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考察认定,在用人考察过程中,注重考察其综合素质,并观察其生活习惯等,包括其家庭居住状况,夫妻关系,邻里相处,待人接物等等方面,透过细节看其本质,全方位考察干部人选的素质。

三是坚持集体讨论研究,把好决策关。在做好民主推荐、实绩和素质考察、公告公示的基础上,我们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拟任人选由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由考察组负责人介绍考察情况,说明选配动因,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与会党委成员逐一进行表态发言,为了能听到具体的、真实的情况,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对被考察对象的公正评价,党委书记一般都在最后进行表态发言。对拟任干部人选最后实行无记名“票决”,大大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坚持标准,把握质量

一是贯穿一条主线。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好任前公示、民主生活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制度的落实。

二是严格控制职数。我镇额定村干部职数为166人,现有村干部153人,大学生村官6人。一直以来,我们在村干部选配上,始终坚持严控职数不突破,坚持标准不放松。

三是强化实绩考核。每年对村干部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实绩与工资报酬紧密挂钩,奖惩罚懒,优胜劣汰,以不断激发村干部做好工作,干好事情的积极性,很多镇、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参与招商引资、三大攻坚战、村庄环境整治等难度较大的工作。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年度目标考核与平时重点及中心工作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能力不强,工作进度缓慢,工作实绩平庸的镇、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促使其迅速转变工作作风,扭转工作局面,从而使我镇基层干部人人奋发向上,工作争进位,做事求干练,业绩创一流。

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三项机制”的总体要求,对标找差,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镇党委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凭公信度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 xx年,全镇共选拔任用12名同志,岗位调整7名同志,其中村党组织书记3 名。现根据市委组织部阳光评议“一报告两评议”的要求,将我镇xx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了解,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带领大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认识,从源头上预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是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强化政治标准和用人导向。镇党委始终把班子成员对《条例》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委会上多次提出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严格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二是在坚持标准和原则的前提下,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广开言路,广听民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今年以来,镇党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下,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对贯彻执行《条例》的认识,增强了严格按程序选贤任能的责任感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是抓好组工干部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和工作能力。组织部门肩负着党的组织建设,承担着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等重要职能。因此我们一直强化组工干部对党的政治建设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示范作用、表率作用、带头作用。在组工干部中深入开展《条例》的专题学习讨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组工干部精通相关政策文件,更好地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把关。另外要求组工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进一步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把公道正派作为组工干部的重要职业操守,提高自身廉政勤政的意识。

三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增强理想信念和内在动力。今年以来,我们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等机会经常性地对《条例》进行宣传讲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真正使各级党员干部熟悉《条例》的原则要求及内容规定,充分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与此同时强化基层干部对理想信念、道德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大对典型好干部的宣传,补足理想信念之“钙”,让他们能够从内心由衷认可自己的职业。另外我们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三项机制”,让大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理解与时俱进,不仅仅停留在对《条例》的认识上。

二、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一是认真组织走访调研,把好推荐关。我们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推荐的范围、时间和对象,及时建强了“两级三层”人才库。对于选拔对象,我们及时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无记名投票推荐干部人选;与党员、群众代表进行座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兼听则明,及时发现培养,适时选拔任用能够让群众点头,组织放心的干部。

二是严格进入工作程序,把好考察关。我们依据民主推荐情况,由组织、纪监、信访、审计以及分工挂片、蹲村的镇干部组成考察小组,采用会议宣传、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形式,对拟任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考察认定,在用人考察过程中,注重考察其综合素质,并观察其生活习惯等,包括其家庭居住状况,夫妻关系,邻里相处,待人接物等等方面,透过细节看其本质,全方位考察干部人选的素质。

三是坚持集体讨论研究,把好决策关。在做好民主推荐、实绩和素质考察、公告公示的基础上,我们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拟任人选由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由考察组负责人介绍考察情况,说明选配动因,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与会党委成员逐一进行表态发言,为了能听到具体的、真实的情况,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对被考察对象的公正评价,党委书记一般都在最后进行表态发言。对拟任干部人选最后实行无记名“票决”,大大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坚持标准,把握质量

一是贯穿一条主线。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好任前公示、民主生活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制度的落实。

二是严格控制职数。我镇额定村干部职数为166人,现有村干部153人,大学生村官6人。一直以来,我们在村干部选配上,始终坚持严控职数不突破,坚持标准不放松。

三是强化实绩考核。每年对村干部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实绩与工资报酬紧密挂钩,奖惩罚懒,优胜劣汰,以不断激发村干部做好工作,干好事情的积极性,很多镇、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参与招商引资、三大攻坚战、村庄环境整治等难度较大的工作。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年度目标考核与平时重点及中心工作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能力不强,工作进度缓慢,工作实绩平庸的镇、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促使其迅速转变工作作风,扭转工作局面,从而使我镇基层干部人人奋发向上,工作争进位,做事求干练,业绩创一流。

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三项机制”的总体要求,对标找差,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篇三

市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规定,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xx年,市直教育系统共调整、转任、备案8名干部,其中2名为局机关公务员,6名为直属事业人员。所有调整、备案人员均在编制限额内和核定职数内进行,坚决杜绝“三超两乱”现象发生。

一、认真学习领会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级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在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局党组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培训,将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保证吃通吃透文件精神,为抓好选人用人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使“真正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以“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认可”为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依法办事”,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三、全面客观地考察被选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防止用人失察,依据有关政策制定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对干部考察和干部任用工作程序均作出了如下严格规定。

一是动议。根据工作需要并在编制职数内,局党组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人事部门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提出初步建议,并向局党组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需人社局审批的报人社局审批。

二是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局机关科级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交流时,一般采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方式;如属提拔任职的,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不得点名推荐;民主测评结果超过半数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学校主要领导、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局机关科级干部人选由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

三是考察。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方案。发布考察公告,学校主要领导、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局机关拟任科级干部人选由局党组组织考察。开展民主测评、组织谈话。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个人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廉政报告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征求驻教育局纪检组、教育局监察审计科的意见。

四是形成上会材料如下:考察人员情况一览表、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谈话情况;考察材料汇编;征求驻教育局纪检组、教育局监察审计科的意见的回函。

五是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集体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党组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

六是任前公示。对拟提任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学校由教育局党组行文,其他事业单位属人社局备案审批的按照要求报人社局备案审批后行文。

七是直属单位拟任副职领导干部、科级环节干部由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程序组织选拔,集体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教育局党组行文。

四、确保全程有效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积极征求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的意见,局机关监察审计科始终参与,强化内外监督,全面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把干部选拔过程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之下。同时畅通举报途径,接受各界对选用工作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干部选用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

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上级党委有关选人用人的相关政策,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篇四

按照《关于开展xx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和党委(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大委组传〔xx〕99号)要求,我代表局领导班子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年,局党委共选拔任用处级正职2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6名。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委严格履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备案、送岗报到等规定程序,严密制定工作方案,并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报沟通,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没有发生违反上级组织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二)切实发挥党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第一责任人作用,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局党委班子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于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扩大各个环节中的民主,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打破神秘感,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了解掌握、民主推荐结果向大家公开,确保民主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力。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没有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集体之上现象和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局党委始终坚持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用好的制度和好的作风选好人,注重选拔任用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选拔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公开和民主推荐成绩公开,保证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组织考察中突出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业绩考评、群众公认、公平公正、任人唯贤。力求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坚持立体多元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报沟通,争取指导并做好任职前审查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从人选的资格审查到最终人选的确定,局纪委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干部选拔“四必审”要求,开展干部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核查等工作,强化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内部按工作节点做好公示,加大干部选拔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引导干部从严要求自己,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xx年共随机抽查了4名处级干部、重点核查了10名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比对、处理工作。

三、存在问题

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但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新的工作任务、新的工作要求,也存在选拔任用工作环节衔接不够紧凑等情况。

四、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局党委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xx市干部选拔工作“1+7”制度文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思路,建立更加开放、动态的干部选用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形成良好梯次;进一步强化政德标准,突出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并重的选人用人标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务实、纪律严明、业务精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

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工作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工作方式,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干部考察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完善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拓展干部考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群众参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选拔工作的力度。通过思维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扩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范围,使更多的优秀人才和那些勤奋敬业的干活人、好人加入到领导干部队伍当中。

四是强化对新任用干部平时考核,积极探索干部日常管理有效措施。通过民主测评、平时考核等手段,加强对新任用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认定为不称职、能力差、不胜任岗位的领导干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调整,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也能下的问题。

201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范文精选7篇

篇五

根据xx市委组织《关于对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要求,现报告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

一、基本情况

xx年,xx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x市委、xx市委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从严把关,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加强了开发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全年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察3人次,职级晋升考察1人次,选派同步小康驻村第一书记2名,挂职交流干部2名。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开发区党工委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坚持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把《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xx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和《xx市干部“带病提拔”预防和倒查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作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及其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二)严把选任关口,不断提升干部选任工作水平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资格、方法、纪律等,坚持《条例》规定流程做到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严格选拔标准,把好条件关。在每次干部调整时,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要求,拟定科学合理的选任条件,坚持以德才表现决定取舍。开发区党工委带头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干部选任的文件规定和纪律要求,确保党的干部路线不走样。

2、强化甄别审查,把好考察关。将干部选任工作同“三个一批”工作相结合,实行全程民主、全程署名、全程留痕、全程监督,严格把握“六查”相关环节,全面了解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凡“六查”审查不过关的干部坚决不用,把好考察源头关口。

3、坚持民主决策,把好决定关。开发区党工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提名人选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等方式,召开会议对任免干部进行票决。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保证干部任免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4、遵守选任纪律,把好程序关。开发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原则不变通。

(三)强化干部监督,营造良好选人用人环境

开发区党工委坚持把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作为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重点环节,从规范制度入手,抓实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选人用人环境。

1、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等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干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提名及讨论决定、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严格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避选人用人风险。一是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在干部选拔酝酿提名阶段就征求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的意见,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对所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效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四个凡提”制度,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教育贯穿选人用人始终。三是积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拓展暨干部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开展干部专项审核,提升干部档案和干部信息系统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方面切实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xx年,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对《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xx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和《xx市干部“带病提拔”预防和倒查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有待加强。

二是工作创新不够,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我区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下一步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将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统领,创新组织人事工作思路,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新进人渠道,健全干部监督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开发区建设提供坚强的干部支撑。

一是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等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构建科学、民主、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xx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加强执行力度,真正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实、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形成让想干事者有机会、敢干事者没顾虑、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的用人导向和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三是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科级后备干部及已提拔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质量;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

篇六

xx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公务员局《xx市干部监督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三联检”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现将xx年我旗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管理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xx年,根据工作需要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我旗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科学、规范、严格开展了干部调整2次,共调整科级干部131名,少数民族干部63人,占48%;妇女干部37人,占28%;非中共党员干部14人,占11%;35岁以下年轻干部33人,占25%;大专以上学历干部131人,占100%。其中,提拔任用干部45名,交流任用干部68名,免职干部15名。

(二)干部选任的原则

我旗干部选任工作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每次调整数量严格控制在领导职数20%的要求以内。干部选任过程,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了条例规定的各项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并结合以下实际开展工作。

一是配备专职宣传委员、旗委巡察办和巡察组。按照上级要求,在12个苏木乡镇选优配齐专职宣传委员进苏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并担任党委委员,专职从事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苏木乡镇党委宣传委员是基层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职责是承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理论宣传、舆论引导、文明创建、文化创建以及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等职责。继续加强纪检巡视工作,配齐巡察办和巡察组领导班子。

二是调任部分事业领导干部到行政岗位任职。综合干部发展需要,择优选拔在事业岗位任职满1年以上,符合调任条件的事业科级领导调任到行政岗位任职,为事业编制的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拓宽渠道。

三是配齐配强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按照换届工作领导班子配备要求,综合考虑班子结构及部分岗位空缺情况,严格按照换届领导班子中配备要求,配齐配强苏木乡镇领导班子。

四是对部分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按照干部任职交流相关规定,将部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

五是贯彻落实“三类人员”政策要求。认真落实换届政策要求,切实做好苏木乡镇人事安排工作,继续做好从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嘎查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确保选出结构优、功能强的苏木乡镇领导班子。

(三)干部选任的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学习贯彻执行政策能力。为深入贯彻、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旗委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为基本要求,加强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任政策力度。旗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以及从严规范干部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旗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及时部署,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宣传。特别是结合“两学一做”,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讲、媒体宣传,让领导干部熟知干部政策。由于旗委高度重视,组织人事部门工作措施到位,有力推动了我旗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熟知从严管理干部、从严选人用人政策,增强了组织纪律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面,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是完善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把选任“六关”。在干部调整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xx旗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暂行办法》、《xx旗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等选任制度,重点把好了“用人导向”、“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识别”、“讨论决定”、“群众监督”六关。全面落实“四个凡提必”。在选任干部过程中,实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检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建立一个联动机制。建立干部调整与职数管理联动机制,加大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制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力度,实现干部调整和职数管理的有效衔接,确保编制、职数、干部信息的有效对称。

三是狠抓落实,保持从严监督干部新态势。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加大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治力度,年内办理4批次24人的因公出国境审批备案手续。推进档案数字化。集中对全旗3722卷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复查和数字化,在全市旗县区首家完成档案数字化,实现纸质档案与数字档案双印证。档案管理工作提档升级,经xx市档案局评审,组织部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自治区一级标准,晋升为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一报告两评议三联检”三项监督管理制度,把干部管理的关口前移,着力抓早抓小抓预防,继续保持从严监督干部的态势。

四是强化责任,主动接受全程监督把关。我旗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实施“干部选拔任用把关问责机制”,干部调整前上报调整岗位动议方案,调整中严格执行全程纪实办法,调整后严格及时做好干部选任备案工作,始终全程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的监督把关,确保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一)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我旗共设置各类行政机构56个,其中党政工作部门33个(其中旗委工作部门8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人大机关1个,政协机关1个,群团机构3个,政府派出机构1个,法院、检察院各1个,森林公安机构1个,苏木乡镇12个。

市编委为我旗核定各级行政机关总编制为1201名,其中行政1135名(其中旗直党政群机关458名,政法机关287名,苏木乡镇390名),工勤66名。现实有在职人员990人,其中行政940人(其中旗直党政群机关414名,政法机关242人,苏木乡镇284人),工勤50人。与核定的编制相比,行政机关实际空编211名。

市编委为我旗核定行政科级领导职数330名(不包括残联、红会职数),其中正科102名,副科228名。我旗实际配备科级干部310人,其中正科99人,副科211人。

我旗共设置各类事业单位255个,其中全额拨款249个,差额补贴2个,自收自支4个。全旗各类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2676名,其中全额拨款1963名,差额补贴662名,自收自支74名。实有在职人员2479人,其中全额拨款2273人,差额补贴155人,自收自支51人。与核定的编制相比,事业单位实际空编197名。

全旗设置相当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46个,其中相当正科级16个,相当副科级30个。共核定科级领导职数81名,其中正科21名,副科60名。实配科级领导66人,其中正科15人,副科51人。

(二)贯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我旗严格贯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和制度,认真落实党的xx大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和“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的原则,编委成员单位间建立了一套规范的人员异动审批工作程序,既把好了审核空编进人中编制数量的第一关,也把好了人员结构的比例关。通过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我旗坚决杜绝超编进人、行政编制限额外调入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越权限审批设置机构和擅自增加编制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现象。xx年,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增设12个苏木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所需编制已从我旗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xx年10月,xx市编委下达《关于做好重新核定xx旗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包机编发〔xx〕65号)文件,为我旗核定了中小学编制677名,与原核定数1155名相差478名,按照文件要求我旗将478名编制退还至市编委,由于重新核定下达中小学事业编制时我旗实有中小学教职工860人,按新核定数将超编183名,市编办为解决目前超编问题,预借了183名中小学事业编制(三年后收回183名编制),其余2xx名中小学编制市编委收回。xx年12月,市编委下达《关于收回旗县区部分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通知》(包机编发〔xx〕113号)收回我旗23名自收自支编制,故我旗事业编制总数比xx年度净减318名。

(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

近年来,随着机构编制工作的加强,机构编制纪律越来越严格,机构编制检查力度不断加大,逐渐形成了机构编制管理新秩序。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通过对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的学习,对《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及纪律规定有了深刻的认识,对机构编制工作也有了深入的了解,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明显提升,彻底杜绝了超编进人、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干部等问题。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审计以来,我们把学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部署,精心实施,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情况

(一)公务员考录情况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的统一安排,xx年我旗共招考录用公务员31名,其中党群部门10名,旗直机关8名,苏木乡镇13名。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

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招聘13人,其中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3人,安置退役士兵6人,选聘大学生村官4人。

(三)引进人才情况

xx年引进“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33人,不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及未经公开招聘、直接录用的人员,也不存在招聘录用工作中有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

四、对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xx年度在“一报告两评议三联检”评议会上,部分参评人员提出了在干部调整中许多合理化建议,我部在第一时间将参评人员的建议向旗委做了专题汇报。旗委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集中精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整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贯彻《xx旗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xx旗委管理领导干部补充调整岗位动议暂行办法》、《xx旗实名推荐科级干部人选暂行办法》、《xx旗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xx旗委组织部与干部双向约谈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中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特此报告

篇七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自治区法制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办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我办干部人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高度重视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

学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办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抓好领导班子的学习。xx年3月25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班子同志带头学新修订的《条例》,发挥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认真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实质、精神、原则、要求。二是抓好人事部门干部的学习。选派本办秘书人事处的同志参加了xx年3月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北海举办的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班和4月份在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条例》专题培训班,确保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精通《条例》,真正做到研读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4月21日至25日,自治区法制办举办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培训重要内容,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林日华亲自在培训班上领学和解读了《条例》,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组织部有关领导对《条例》的解读;在xx政府法制信息网“机关党建”栏目登载新版《条例》全文和问答,加大宣传力度,为干部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同时将《条例》修订对照版发到全体干部手中,要求全办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宣传,努力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的原则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精通《条例》的内容和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办党组严格执行《条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自觉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2011年11月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共选拔任用干部21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领导职务1人,非领导职务2人),现其中1人已退休,1人推荐区直机关纪检组长后调任自治区供销社纪检组长;正处级4人(领导职务3人、非领导职务1人)、副处级5人(领导职务3人,非领导职务2人);正科级6人、副科级3人。所提拔的干部素质较好、能力较强,均能胜任所提拔职位的工作要求,得到了组织和干部职工的认可。一是严把党组决策关。坚持发挥党组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办党组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均经过办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条例》、《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四项监督制度,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办党组决定的人选全面落实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任职试用期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严把资格条件关。严格按照我办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职务层次、职数、职务名称的规定,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把《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作为“硬杠杠”,不逾越、不突破,确保符合《条例》规定的要求。三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凡是新提拔任职的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提拔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均经过竞争上岗等公开选拔程序,从制定方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演讲、民主测评、党组讨论酝酿考察人选、考察谈话等各个环节,我办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把公开选拔的全过程置于全办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在整个选拔过程中,从办领导到全体干部职工都做到公道正派,未发现为任何人拉关系、打招呼和以发短信、宴请、聚会等形式拉票的情况,未发现贿选拉票、搞小圈子、相互拆台、内部告状等任何干扰竞争上岗工作的不正当行为,未发生任何因落选或不服从安排而引发的矛盾。同时坚持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有机结合,正确分析和对待民主推荐结果,综合考量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做到既尊重民意又注重工作实绩,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由办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充分考虑谈话人员的知情性、关联性和代表性,合理确定谈话考察范围;在考察过程中,注意深入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的表现、主要特点和主要不足,再与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进行比较印证,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切实做到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和任职关。根据考察结果,组织秘书人事处逐个汇报深入考察情况后,由办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对需要请示、备案的,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在选拔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职位时,严格按要求在公示前先向自治区监察厅请示;选拔任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向组织部报告备案。坚持任职前公示制度,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由秘书人事处认真调查核实,对调查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严格执行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制度,任职试用期满后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我办办党组始终把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正确贯彻执行《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各个环节,切实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始终。一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干部思想道德教育,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专题讲座、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重点抓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的学习教育,使全办领导干部熟悉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增强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有效防范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继续抓好《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规范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测评、评优推荐的程序和方法,认真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防止出现“带病提拔”;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从每年的统计结果来看,干部职工对办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选拔任用干部等项目的评价“满意”率平均都达到了90%以上。三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凡讨论干部任免均遵循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杜绝“一言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班子内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群众对本办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遵守人事纪律,严格标准程序,公开规范操作,确保为党组把好关、选对人、用好人。办纪检监察部门尽心履职,及时发现领导班子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做好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提醒工作,营造法制办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四是自觉接受机关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选拔职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清楚,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同时强调对干部职工反映出来的问题,机关纪委、监察室、秘书人事处要及时进行调查,对违反《条例》的人和事,一经核实,立即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五是加强对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管理。通过加强管理使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水平。

多年来,我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无干部违法违纪受处理的情况,不存在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未发现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五、认真查找和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为贯彻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xx〕5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4号)的文件精神,我办成立了整顿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国务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对办机关和两个下属单位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按规定报送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计划。目前我办机关和自治区法制研究室实有处级总职数未超过核定职数,但尚有1个正处级领导职数、4个副处级领导职数未配齐,超出非领导职数4个。我办将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消化的方法,一是拟于8月底前在副调研员中选提2名担任副处长职务,二是对法制研究室1名将于今年10月退休的副处级干部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在两到三年内全部完成消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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