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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湖北招生信息网获悉,湖北省2018年高考优先录取政策已经出台,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需在2018年3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证件、证明等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考生申报时,提供的优录证明材料均应是原始证件。
湖北考生家长注意了!湖北省2018年高考优先录取政策公布
【加分投档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5、烈士子女考生。
【优先录取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办理优录证明的考生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2、考生申报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县市招办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附在优录登记表后。
3、湖北省招办不接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的优录证明信息;不接收未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公示的优录证明信息。
4、申报优录项目的考生必须本人签订《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
结语:湖北省2018年高考优先录取政策大家都了解了吗?请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同学要抓紧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做好申报准备哦~切勿延误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