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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张家界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日
张家界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统筹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下同)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切实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生统筹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及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发勇
副组长:侯泽勇、陈初赞、杨关胜、王育杰、彭彧、
谭辉武
组 员:覃正武、谢高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侯泽勇(兼)
副主任:覃正武、孙先继、朱耀平
成 员:胡红建、王恩武、姚婷婷、杨海蓉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的政策和办法,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严控招生计划
市内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张发改社会〔2018〕45 号)执行。市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生指导计划为600人,主要面向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招生,具体到校计划按准入审批数执行。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以下简称“市民中”)、张家界侨辉中学和张家界天门中学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只能在辖区范围内招生。市民中、张家界市一中、武陵源区一中、慈利县一中、桑植县一中等5所学校50%的计划按初中毕业生数单列到招生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张家界市一中单列计划不向市民中初中部下达,市民中50%的招生计划单列到本校初中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数要在招生范围内的所有初中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市民中在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分别录取广益班学生40人、30人、30人(计划可落实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普通班学生155人(含市民中)、10人、10人。为了保证普通高中计划严格执行,操作过程中允许实际招生人数在计划招生人数基础上有5%的上下浮动区间。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以下简称“张家界航院”)和张家界市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市技校”)面向全市招生,张家界航院在永定区(含市民中)、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分别招生400人、40人、10人、250人,市技校在永定区(含市民中)、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分别招生700人、45人、10人、445人。张家界旅游学校、慈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桑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部分专业可面向全市招生,具体到各区县招生计划由学校与区县教育局衔接。
永定区在分解招生计划时,可向市民中初中部下达普高和职高计划。
三、强化统筹管理
(一)规范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区县具体组织,分“志愿填报”和“志愿微调”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5月25日至6月4日,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区县进行汇总审核,于6月8日前将汇总硬盘和审核意见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第二阶段从6月12日至6月18日,由各相关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志愿微调,确保志愿填报达到合理状态。社会青年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但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青年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或市、区县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股)报名。
2.普通高中志愿不分批次,设广益班志愿和两个直接志愿、一个服从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意向自主填报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只能在市民中(含广益班)、张家界天门中学国际班、张家界侨辉中学和考生所在区县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报考职业院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三个直接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可同时填报职业学校(院校)志愿。
3.各区县要重视和支持市民中、张家界天门中学国际班、张家界航院、市技校的招生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志愿填报工作。要将市民中与各区县一中同等对待,确保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4.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广泛宣传招生政策,逐校确定初中毕业生分流比例(含异地招生),并结合区县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各职业学校(含民办职业学校)完成招生计划。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时,原则上要求有30%以上的学生只填报职业学校(院校)志愿。初中毕业生分流情况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市教育局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区县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及教育督导评估考核。
5.市外职业学(院)校在我市招生准入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进入我市招生的市外职业学(院)校进行审核,凡准入学校将统一参加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宣传,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今年开始启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简称“省平台”),推动实施中职学校招生信息权威发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于 5 月 10 日前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所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并指导督促初中学校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初三班级,印发给每一名初三学生,确保省平台招生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
6.各生源学校要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实现合理分流。要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禁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
(二)规范招生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民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统筹)。
2.市民中、永定区、武陵源区录取分数线由市里统一组织划定,慈利县、桑植县录取分数线由两县初步划定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市民中广益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区县一中录取分数线,普通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区县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实行最低控制线,职业学校是否划定分数线视情况确定。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3.招生录取按档案分划线,档案分由中考九科文化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艺术成绩+信息技术测试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优惠加分+照顾加分构成。其中艺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的呈现方式由区县教育局确定,以等级呈现的,不计入档案分,以分数呈现的,则计入档案分。
4.普通高中在总计划内可招收5%的艺术、体育特长生(特色高中的特长生比例可适当增加,具体比例由区县确定)。艺术特长生录取档分在录取分数线下降10%,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由区县确定。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初三、初二考试)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从7月4日开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查询。7月6日,在原毕业学校公布考试成绩,并同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6.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一律按志愿录取,按照先录取普通高中再录取职业学(院)校的顺序进行。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1日,职业学(院)校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16日。市民中、张家界市一中、武陵源区一中、慈利县一中、桑植县一中等5所学校的单列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录取名单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7.录取通知书由区县统一制作,加盖区县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公章方可生效。
8.7月15日前,各区县将普通高中录取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7月20日前,将职业教育录取花名册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备案。
9.户籍在本市未在本市就读初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均需加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由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照同层次安排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无中考成绩证明和录取通知书的一律安排到户口所在地范围内的职业高中就读。回乡就读学生不占用学校招生计划。
(三)规范报到注册
1.7月25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完成新生报到工作。7月3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职业院校录取结束后,报区县教育局审查签字盖章,于7月30日将录取报到名册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审查,7月30日前,各职业学校完成完成新生报到工作。8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四)规范材料报送
1.5月25日前,各生源学校须将学生奖励加分和照顾加分登计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6月20日前,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将学生志愿、体育考试成绩、艺术考试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成绩、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及奖励和照顾加分录入到初三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库中。
3.6月20日前,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将上述数据库制作成两块光盘,经区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审核认可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落实有关政策
(一)录取优惠政策。
1.全市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模型制作、小机器人、智力七巧板),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音乐、体育、美术比赛,个人获市级一、二等奖或前一、二名分别加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体育团体项目奖前2名的,国家、省、市级分别加6、4、2分。
奖励加分可叠加,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励的,只能按最高奖加分,叠加分超过14分的,按14分计分。
2.华侨、归侨、港澳台胞、台湾籍、省以上劳模、烈士、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照顾6分录取。
3.农村两女结扎户子女可照顾3分录取。
4.各区县要加大对奖励加分和照顾加分对象的审核确认力度,确保加分准确无误。同时,要对奖励加分和照顾加分对象提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
(二)普通公办高中择校政策全面废止,继续实行一条分数线、一次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要在招生学校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让招生更加公开阳光。
(三)各区县须制定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招生导向政策,力争每个区县办好一所艺术、体育特色高中。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设置艺术、体育特长班。
(四)各区县要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思路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优质生源科学配置,既保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又兼顾其他普通高中发展,以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
五、严肃招生纪律
(一)全市高中阶段招生,一律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计划和志愿录取。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和自定标准录取学生;严禁任何学校超计划和无计划录取学生。凡违反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号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全市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外将初中毕业生集中,不得提前组织录取工作,不得自行发放录取通知书。一经发现,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和初中毕业学校进行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一经发现,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禁任何单位、任何学校、任何个人未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向各级各类学校推荐毕业生或提供学生花名册;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严禁各招生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在本市抢挖生源;严禁各种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的行为发生;严禁教职员工在招生中为其他学校提供有偿服务;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与单位有关的,对学校进行通报,并追究校长责任。与个人有关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
(五)市外学校不按本办法履行准入手续或不按规定要求操作的,将列入黑名单,取消进入我市招生的资格,并向省教育厅报备。
(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区域或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举报电话(市里举报电话:0744-8229912、8223896、8223893、8227696)。
附件:张家界市普通高中学校编码、张家界市职业院校
(技工学校)编码
附件
张家界市普通高中学校编码
0103 市民中广益班 0106 市民族中学 0203 张家界市一中
0206 天门中学 0212 侨辉中学 1103 武陵源区一中
2103 慈利县一中 2106 慈利县二中 2109 慈利县三中
2112 慈利县四中 2115慈利县铄武学校 2203 桑植县一中
2206 桑植县四中 2209 桑植县贺中
张家界市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编码
12849 张家界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080201 张家界旅游学校
080208 张家界侨辉职业技术学校
081101 武陵源区旅游职业学校
082101 慈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82102 慈利县信息工程学校
082105 慈利教师进修学校中职部
082201 桑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82203 桑植县民族文武职业学校
080001 张家界市技工学校
080101 张家界协力技工学校